合规实缴,就选企缴缴

企缴缴是国内专注于企业注册资本实缴服务的专业机构,致力于为企业提供合规、高效、灵活的实缴解决方案。企缴缴通过“货币实缴+无形资产实缴”双轨服务模式,帮助企业轻松完成注册资本验资,优化资产结构,提升市场竞争力。

企缴缴的核心优势:

  • 合规保障:企缴缴专业财税、法务、知识产权专家定制实缴方案.

  • 高效服务:全流程线上化,最快30天完成实缴

  • 风险兜底:评估报告与验资审计报告协会双备案,双重保障客户权益

  • 增值服务:提供知识产权运营、融资对接等长期支持

通常需要25-40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取决于:
1: 企缴缴制订实缴方案 1个工作日
2: 企缴缴匹配知识产权 1个工作日
3: 知识产权过户至股东 10-15个工作日
4: 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1个工作日
5: 知识产权过户至企业 10-15个工作日
6: 出具审计验资报告 1个工作日
7: 办理企业章程修订,实缴公示 1个工作日
8: 办理税务备案 1个工作日
 

主要流程如下:

  1. 评估:由专业评估机构出具《无形资产评估报告》

  2. 过户:将无形资产从个人或原公司过户至目标企业

  3. 验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4. 备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税务备案

评估值基于以下因素:

  • 市场法:参考同类资产的交易价格

  • 收益法:预测未来收益并折现

  • 成本法:计算研发或取得成本
    最终由评估机构综合确定公允值。

常见的可用于实缴的无形资产包括:

  • 专利(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 商标(已注册的商标权)

  • 著作权(软件著作权、作品著作权)

  • 专有技术(需经评估机构确认价值)

第三条:选择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政策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投资入股当期可暂不纳税,允许递延至转让股权时,按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
 
  1. 技术入股递延纳税政策

    • 股东将无形资产(如专利、商标、技术成果等)投资入股,公司确认技术资产的评估价值作为注册资本的一部分。
    • 如果股东选择递延纳税,则在入股当期无需缴纳所得税。
  2. 转让股权时如何缴税?

    • 若股东转让股权时收益 > 无形知识产权评估值,即转让价超过技术入股时的评估价值,则需要按照差额计算所得税
    • 若股东转让股权时收益 ≤ 无形知识产权评估值,即转让价未超过技术入股时的评估价值,则无需缴纳所得税
  • 答案是:不需要缴纳增值税!需要办理技术转让合同备案后,即可免征增值税。
  • 增值税免税办理条件: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附件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二十六)项规定, 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 备案程序:试点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查。

根据2023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4年7月1日生效),公司注册资金的实缴要求发生重大调整。以下是核心要点:


一、有限责任公司:五年内实缴出资

  1. 认缴制与实缴期限

    • 第四十七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需在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内缴足

    • 例外: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如金融、劳务派遣等特殊行业),从其规定。

  2. 未按期实缴的后果

    • 第五十二条:股东逾期未缴,公司可催缴并给予60日宽限期;仍不缴纳的,经董事会决议可剥夺其未缴出资对应的股权。

    • 第五十四条:公司无法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要求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提前缴纳。

  3. 过渡期安排

    • 第二百六十六条:已成立的公司,若原出资期限超过新法规定的5年,需逐步调整至新期限内;出资期限或金额明显异常的,登记机关可要求整改。


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需实缴

  1. 发起设立

    • 第九十六条:发起人需在公司成立前全额缴纳认购的股份,否则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 第九十八条:发起人出资适用有限责任公司规则,非货币财产需评估作价并转移所有权。

  2. 募集设立

    • 第九十七条:发起人认购比例不得低于设立时应发行股份总数的35%(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三、特殊行业仍需实缴

  1. 例外规定

    • 金融、劳务派遣等特定行业仍按相关法规实行实缴制(如《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要求200万元实缴)。

认缴和实缴是公司注册资本缴纳的两种不同方式,它们在定义、性质、法律风险、适用场景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以下是两者的主要区别:

1. 定义与性质
  • 认缴:指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承诺在未来某一时间点或特定条件下向公司投入的资本数额。认缴资本是一种承诺状态,不需要立即实际出资。‌
  • 实缴:指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实际向公司账户转入的资金数额。实缴资本是公司可以即时使用的资金,直接反映公司的财务实力。‌
2. 缴纳时限与方式
  • 认缴:股东只需承诺缴纳资本额,无需立即实际缴纳,可根据公司章程分期出资。‌
  • 实缴:股东需在公司注册时一次性或分期缴纳注册资本,资金必须实际到账并经过验资。‌
3. 法律风险与责任
  • 认缴:股东需对承诺的资本承担法律责任,若未按时足额缴纳,可能面临违约责任。‌
  • 实缴:股东对实际缴纳的资本承担法律责任,确保资金到位,并在公司运营中承担相应的财务责任。‌
4. 适用场景与影响
  • 认缴:适用于一般性企业,尤其是初创企业,可减轻创业初期的资金压力。
  • 实缴:适用于涉及财产安全类公司,如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需较强的资本实力保障债权人利益。
5. 对公司的影响
  • 认缴:无需占用公司资金,提高资本运营效率,但可能影响公司信誉和偿债能力。‌
  • 实缴:规范公司成立条件,提高信用度,但可能占用大量资金,影响资金流动性和运营效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虚假出资或者未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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